我国首部童装强制性标准全面升级安全要求

28.05.2015  16:03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联系检验检疫部门及部分童装企业获悉,我市企业将积极应对、尽快磨合。
      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在原有的国家纺织安全标准(GB1840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不少指标与欧盟接轨。
      据介绍,这次标准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我市童装行业卧虎藏龙,中国童装品牌排行榜十强中,我市就占了三席,分别是巴拉巴拉(第1名)、红黄蓝(第5名)、棵棵树(第10名)。巴拉巴拉童装总经理徐波表示,对该标准的出台企业十分关注,不过企业、行业标准一般都会高于国家标准,企业也将借此机会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温州一品牌童装负责人表示,品牌商毕竟只是最后的“组装”者,产业链上游比如面辅料、染织、水洗等操作标准,与童装行业标准会有不一致。标准发布后,企业将提早准备,尽快磨合。
      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尽快熟悉标准内容和各项指标要求,按照新标准调整生产工艺,加强对原料采购、工艺流程、仓储运输、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控制,使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2015年5月28日《温州日报》第1版  温州城.财政, http://wzrb.66wz.com/html/2015-05/28/content_18241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