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08.09.2016  05:12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出台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文化战略——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项目。这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布局,也是走廊沿线省区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历史机遇,还是国家实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进行精准扶贫、解决西部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更是加强地区交流,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文化共生共存的示范基地建设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中国西部高地生态屏障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快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藏羌彝文化走廊的内涵演变

  1980年前后,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藏彝走廊的概念,其本质是一个历史——民族区域的概念描述,主要指今川、滇、藏三省区毗邻地区由一系列南北走向的山系、河流所构成的高山峡谷区域。在这片区域中,居住着藏缅语族中的藏、彝、羌、傈僳、白、纳西、普米、独龙、怒、哈尼、景颇等民族,而以藏缅语族的藏语支和彝语支的民族居多,故从民族学而言称之为“藏彝走廊”。

  随着藏彝走廊研究的发展,学者们提出了“藏羌彝文化走廊”的概念。国内一批重要学者如李绍明等进一步提出了青藏高原东南角沿岷江、雅砻江、安宁河谷至金沙江流域存在着一条自古就有的民族文化走廊——藏羌彝文化走廊,藏羌彝文化走廊以氐羌系统的多个民族生活地区为地理空间,以独特的民族文化及其融合为精神基础,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长廊。

  事实上,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设并非仅涉及藏羌彝三个民族,而是以三个代表性民族作为文化符号,涵盖走廊沿线与之相关的各民族,如东乡、保安、撒拉、普米、纳西、白、哈尼、回、苗、瑶等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其重点在于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与利用,保护是首位,开发、利用则是民族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化发展的需求。

  在汶川地震灾后文化重建过程中,立足于藏、羌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2008年11月,文化部设立了国家羌族生态保护区。2010年,鉴于藏羌民族区域在灾后文化恢复重建中取得的成就,四川省首次提出打造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设想。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出台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作为目前唯一的国家层面区域文化产业建设带,覆盖川、黔、滇、藏、陕、甘、青7省(区),面积超过68万平方公里,藏、羌、彝等少数民族人口超过760万。该区域集地缘政治、生态保护、民族宗教、国际影响等多重因素为一体,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重要综合能源接续基地。以文化产业为切入点,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将历史地理概念拓展延伸到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通过合理开发藏、羌、彝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形成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廊带。以产业发展带动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将静态的民族文化通过产业经济流动起来,达到更大范围的推广、传播效果,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与民族聚集区自然资源的动态保护与发展。

  藏羌彝走廊的地位与价值

  藏羌彝走廊是一条民族历史文化迁徙流动的“生命走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众多民族南来北往、繁衍迁徙和沟通交流的重要廊道,区域内自然生态独特、文化资源富集,在中国区域发展和文化建设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

  藏羌彝走廊是一条民族团结和睦共处的“家园走廊”。走廊内民族种类繁多,支系复杂,相互间密切接触和交融,最终形成了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一体格局。

  藏羌彝走廊是一条加快西部经济联系,推动社会发展的“经济走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项目以文化产业为切入点,合理开发藏、羌、彝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形成一条文化产业走廊带,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这将有力推动西部少数民族集聚区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发展,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藏羌彝走廊是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走廊”。青藏高原、云贵高原的大山、河流、高原、山谷构筑起藏羌彝文化走廊主要的自然景观,各民族为适应自身生存环境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与自然界相融洽的生态观,强调生态系统的自然、和谐,反映天、地、人之间的自然生态平衡关系。

  藏羌彝走廊是一条世界文化与自然资源富集的“遗产走廊”。藏羌彝文化走廊所跨越的7省区,有着极为丰富的世界遗产资源。既包括三江并流、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中国南方喀斯特等世界自然遗产,布达拉宫、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都江堰等世界文化遗产,还包括峨眉山、乐山大佛等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同时,走廊内还有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格萨尔王传说、藏戏、西安鼓乐、甘肃花儿、青海热贡艺术、羌族庆祝习俗等被均列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加强保护、开发与利用

  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设的族群对象,不仅是藏羌彝三个民族,还应关注走廊沿线的其他民族。在这一区域内,还居住着傈僳、白、纳西、普米、独龙、怒、哈尼、景颇等民族,以及壮侗语族中的傣族和壮族、苗瑶语族中的苗族等族群,要加强走廊沿线各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

  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设的内容,不应只是加速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应包括各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开发与利用。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要充分利用民族文化资源,走资源依托型的发展道路,必须在抢救、保护的前提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同时,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必须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的外延,不仅只是人文资源的开发,更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最大限度保持山脉、水系的自然状况,着力保护好生态资源,防止生态破坏;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持特有的历史风貌与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按照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对开发强度实施分类指导和严格控制,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诚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也存在一些缺憾,如,走廊空间分布远不止划定区域,尤其是彝族,其分布空间带状延伸更广,北端由四川凉山州跨过金沙江向南、向东两线伸长:向南经四川攀枝花,云南楚雄、大理、巍山、南涧,折向东沿无量山、哀牢山,经玉溪新平、峨山、红河、普洱到西双版纳州抵越南、老挝北部山区;向东经四川西昌会理、会东,过金沙江沿云南巧家、昭通、会泽、宣威,连贵州毕节及南至昆明、曲靖抵贵州六盘水、黔西南乌蒙山区均有广泛分布。因此,作为藏羌彝文化走廊中人口最为众多、分支最为复杂、文化内涵最为多元的彝族,其主要的人口集聚区及文化核心区域在云南境内除楚雄彝族自治州外,还应包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境内的哀牢山区和滇东北乌蒙山区以及滇西北小凉山这一广大的空间地域。

  优化环境 加快走廊建设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在项目建设时要突出藏羌彝民族文化的特色,建设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文化载体,开发具有典型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形成以走廊为核心的带状布局来推动区域建设与开发力度。

  系统指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文化部、财政部制定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全面整合和内化国家层面提出的各项发展战略,完善顶层设计,找准同走廊上其他省发展藏羌彝文化产业的差异,明确自身定位,发挥出各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推进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应加强藏羌彝文化产品市场渠道建设,完善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健全藏羌彝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建立产品认证和发布机制,推进藏羌彝文化资本市场建设、藏羌彝文化产权市场建设。创新藏羌彝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开展特色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产品和服务。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文化企业进行股权创新,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降低门槛,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藏羌彝文化产业,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文化投资格局。

  推动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实施一批藏羌彝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建立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进一步发展具有较强引领示范效应的藏羌彝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巩固和发展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基础产业,重点突出和提升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加快培育动漫、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新型产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强化“文化+”融合发展。应强化“文化+”思维,形成藏羌彝文化和相关领域融合多点突破,促进藏羌彝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打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品牌,实施城镇建设文化提升行动,提升藏羌彝文化产品制造业水平,促进文化与商务服务业发展实现互补。

  塑造强化“藏羌彝”文化品牌。应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加强藏羌彝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区域一体化战略,加强区域内外文化合作,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基地,扶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服务外包。大力实施精品战略,深化文化品牌形象价值,培育休闲性、国际化、商务型的市场品牌。

  健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特色文化产业区域间的联合与协作,联合开发、重组、提升资源,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省域文化旅游产业的有效整合,包含旅游资源、旅游市场、营销、监管等环节的整合。完善藏羌彝文化产业发展协调机制,从观念上打破固有的行政界限,搭建促进文化产业要素在各相关区域之间自由流动的桥梁,并从整体上构建区域交通网络、完善区域配套设施、打造区域文化形象,协调区域利益诉求。

  落实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土地使用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实行藏羌彝文化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对文化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出口政策,藏羌彝文化产品出口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健全特色文化产业人才队伍体系。造就高层次文化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储备,重点加强文化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产业经营、专业技术等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文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