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三措并举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

23.12.2014  19:4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椒江区委、区政府自6月24日出台《台州市椒江区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来,通过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科学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政府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构建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基础工作,把安全监管上升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落实、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在网格化管理中,该区设置了四级安全生产网格,并明确了网格责任人及网格职责,即:一级网为一个总网格,以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为界限,划分安全生产工作网格,每一块分工领域为一个一级网格单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网格责任人,对总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担任分管领域一级网格的网格长。其职责是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本区域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指导、督促二级网格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二级网格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二级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监督二级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对三、四级网格进行抽查。 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四级网格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面上安全工作的检查、巡查,每半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巡查台帐。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案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案和通报工作。一是建立安全监管台帐。根据职责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的安全监管对象台帐,对本网格的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现状、基本情况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建档,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三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台帐。二是开展大排查。按期开展一次本级网格的集中检查,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要求,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三是开展大整改。针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被检查对象按照安全隐患“五落实”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又不能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业停产整改。四是开展大销案。各包保组和镇、街道根据大整改的情况,对排查整改的隐患逐一进行验收销案,规范建立安全隐患和问题验收销案台帐,对隐患销案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是督查通报表彰。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定期进行通报各网格组工作成效,年底实行考核评比表彰。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全管理精细化”的监管模式。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及安监、公安、住建等30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统筹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强化危化品(化工)、涉氨、机械制造和工艺品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对照标准考评打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得分靠后的企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评优,问题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是落实“双基”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文化创建、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监管台帐建设、安全生产专员管理、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分片分解到各个网格,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三是理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坚持三个“必须管”——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谋划部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调度综合作用,明晰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能,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四是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持挂牌督办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点隐患,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基层服务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广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