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档案局积极推进 “档案收集清单”编制工作

01.08.2017  04:02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抓牢抓实档案收集环节的安全防护,永康市档案局在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在去年完成全市16个镇(街道、区)的档案收集分类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市各机关部门开展“档案收集清单”编制的集中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5个机关部门报送了收集清单,已完成第一批10个机关部门的正式审核批复。

作为我局推进“规范化建设年”工作的重要抓手,编制好“档案收集清单”有助于规范各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理清各科室的档案收集范围,进而确保档案收集责任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在整个档案业务工作和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局将全力推进“档案收集清单”审核批复进程,并在各部门机构变革、职能调整、新的工作内容产生时,对清单及时修订与完善,确保各单位在职能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齐全与完整;让“档案收集清单”不仅作为各单位档案收集的责任清单,也作为我局档案业务监督的检查指导手册。(永康市档案局  张松 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