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6.06.2018  20:54

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和《浙江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为推动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张中杰,联系电话:0571-87054021

 

附件: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