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

13.02.2015  14:52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让“绿”在榕城大地不断扩张。这一组组数据及荣誉,是福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有力佐证。
  山更绿了——2014年福州实施三环路绿化等重大绿化项目和20座跨江大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的花化彩化,新改扩建16个公园,建成绿道与慢行系统101.3公里,新增城市园林绿地28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3%。
  水更清了——2014年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干流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95.8%。除了率先开展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实施水资源保护补偿外,福州还制定了《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探索推行“河长制”、完善“一河一策”制度,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空气更优——2014年全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其中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0天,达标率92%。从2010年开始,福州引导产业“退二进三”,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近年来,市区共有250多家工业企业实现异地搬迁和腾笼换鸟发展。目前城市规划区内基本不存在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为了持续保护和提升“生态福州”,2014年福州组织编制《生态福州总体规划》,审议通过《福州市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决心用一部部“绿色法规”,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
  人居环境更好——2014年福州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被评为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福州开发区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永泰、马尾等4个县(市)区和30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考核验收。
  生态红线、生态补偿制度、取消GDP考核等一揽子创新举措,推动了绿色崛起,让福州“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城更美”。(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