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积极开展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05.06.2017  20:50

4月底5月初,嵊州市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全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专项调查摸底。调查结果显示,该市目前共计存在针对青少年培训的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26家,专职兼职教师800多人,租用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主要存在无证办学多、安全隐患大、师资力量弱、培训招生乱等众多问题,亟需整治规范。

为此,该市成立了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嵊州市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通过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要求进行整治。6月15日前,进行宣传引导,分类整治,6月30日前,属地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对于需要停办的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从7月1日起,巩固完善,从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一个”组织。该市成立了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体局、法制办、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19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便于协调统筹,联合执法。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根据网格化安全管理要求,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市教体局负责机构审批、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

三是明确“三项”机制。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二是把无证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纳入出租房管理范畴,建立巡查机制,对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三是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完善民办学校管理制度,把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定期组织联合检查,不断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四是加强“四块”内容。全市各学校按包干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分别对校内师生教育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责任区内情况摸排、集中联合劝导工作力度进行加强,做到学校学生不到非法培训机构培训,学校教师不到培训机构兼职,学校与培训机构之间不得有利益输送。

五是严抓“五点”纪律。市教体局对有学生参加非法培训机构的,有学生乘坐非法培训机构接送车的,对有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的学校,对未及时排查上报责任区内非法培训机构的学校,一经查实,进行全系统通报,并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