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08.06.2017  23:18

 

6月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精神,部署全省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副省长熊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傅晓风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副厅长级)王利月,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叶怀贯在会上发言。

熊建平指出,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群众自主参与意识较强,社会组织发展基础较好,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救助困难群众、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熊建平强调,要全面抓好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突出社团收费和兼职取酬两个重点。对存在有明显违规行为、不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退出一批;对业务范围相近、会员组成相似的社会组织整合一批;对运行比较规范、专业化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提升一批。要加强长效管理,强化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查,完善双重管理制度。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要求,落实政府及各部门职责,加强工作督导,严肃工作纪律。

会上,王剑侯通报了前一阶段全省社团收费和干部兼职清查的基本情况,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强化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责任。

王利月和叶怀贯分别就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和严肃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