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四机制”促进林权抵押贷款

14.11.2014  20:07

  自林权抵押贷款推行以来,磐安县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作为拓宽林农融资渠道、提高林农参与林改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相继探索创建了林农林权担保小额循环贷款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两种模式,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81亿元,7843户林农从中受益。

  一是建立“银林”合作机制,通过推行“一把手”负责制,签订银林合作协议,银林之间建立了“目标一致、责任同担、分工协作、风险共防”的良好协作机制。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林业部门在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资源评估、资源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金融机构在信用档案、林农授信,贷款发放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有意逃避金融债务者实现共同制裁措施。

  三是建立惠民利民服务机制,积极做好窗口受理、勘界现场、森林资源评估、山林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对森林资源评估实行“零收费”制度,认真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真正做到了“服务于三农、让利于林农”。

  四是建立捆绑考核机制,建立“分工协作、事先承诺、定期督查、捆绑考核”工作机制,将林权抵押贷款纳入林业部门和金融机构创业承诺事项,实行事先承诺、捆绑考核的推进机制。(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