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四举措抓实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02.03.2016  11:01

  2月27-29日,磐安县林业局副局长胡雪光率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就该县2016年度拟申报的省市级森林村庄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拟订申报名单,报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自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磐安县林业局因地制宜、细化分类指导,精挑选、严把关,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省市级森林村庄77个,其中省级以上森林村庄23个。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原则,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制定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举措,积极引导乡镇干部和村民参与创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联创格局。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原则,结合“美化磐安”行动、秀美乡村和百花村建设,科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确保建设资金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将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纳入乡镇年度考核,激发乡镇创建热情。建立和完善村庄绿化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设成果。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深化与新闻单位合作,将森林村庄建设作为新农村宣传重点,营造全社会合力助推森林村庄建设的良好氛围。(磐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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