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四举措”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28.08.2019  15:42

  森林资源是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的关键载体,磐安县九山半水半分田,森林覆盖率83.68%,属国家重点生态县,在机构改革之年,磐安县四个举措持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壮大森保队伍。 原林政科、野保站、公益林办、湿地保护管理站整合成森林资源保护科,全面负责该县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在乡镇、村招聘129名护林员,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及森林资源保护的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森保队伍的有机联合,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人力保障。 二是注重森保宣传。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微信、横幅等媒体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森林资源保护知识,提高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自觉性,使群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知晓在森林资源保护上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达到在森林资源保护从源头上管控的目的。 三是严格资源审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与利用林地的矛盾日趋突出。为保证森林资源保护落到实处,磐安县严格按《磐安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进行林地征占用及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同时,做到各审批事项批前规划设计,批后检查指导,及时掌控森林资源现状,尽量把一些涉林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森保执法。 在“绿卫2019”执法行动及森林资源督查的基础上,联合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严格查处无证采伐、违法占用林地、非法售卖野生动植物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截至目前,今年已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42起,处理完毕已结案的38起,其余4起正在查处中。

(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