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认《浙江通志·水利卷》各章主撰稿人的通知

15.03.2016  20:04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关于重新确认《浙江通志·水利卷

各章主撰稿人的通知

浙江通志·水利卷》各参编单位:

鉴于近期厅有关处室、单位人员变动较大,为做好《浙江通志·水利卷》编纂工作,请《浙江通志·水利卷》各章编纂责任部门(单位)重新确定主撰稿人和协助撰稿人名单,于3月21日前报《水利卷》编辑部。各章责任人为主撰稿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无需填报。

联 系 人:周  宪,联系电话:878265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浙江通志·水利卷》各章编纂责任部门(单位)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