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矫正办四措并举配合做好省人大司法监督

20.04.2015  17:12

  社区矫正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刑罚执行职能,是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厅召开的“配合做好省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省矫正办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难点、重点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能力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人大和省厅的相关工作部署上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司法监督以及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案件评查。 要对2014年以来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假释等7类案件逐一进行个案评查,重点评查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完备、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二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自查。 要重点自查2014年以来调查评估、居住地变更执行、医学司法鉴定、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提请减刑、提请假释等10项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要重点检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帮教帮扶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工作不实等情况。
   三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执行情况排查。 要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报到、报告、会客、居住地变更、外出、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禁止令、信息化核查等9项监管规定情况;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人员往来是否异常、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是否消失、是否有重新犯罪迹象等7类情况。
   四是扎实做好日常监管教育帮扶。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管和重新犯罪;认真做好分类管理,对有再犯罪风险的进行重点管控。要发挥指挥中心作用,落实定期督察通报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动态监管;加强衔接机制建设,防止出现监管“死角”;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考核,该处罚的及时果断处罚,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要认真落实“两个八小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点验、警示教育、个别谈话等活动。要完善社会适应性帮扶体系,扎实开展思想帮扶、心理帮扶、生活帮扶,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 要按照“一中心三平台”的建设要求,积极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运转协调、安全可靠的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要健全完善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落实值班执勤,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检查考核,强化技术保障,确保指挥中心规范有序运行。积极推进网上执法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促进执法规范,保障执法公正。
   六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队伍教育培训。 要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和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治警示教育活动,提升队伍执法素质。要严格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要合理调配和使用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确保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
   七是落实措施,即知即改。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对人大司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措施,立说立行,即知即改。要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交流会或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