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安排方案的公示
22.12.2016 01:11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0571-87054812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0571-87054065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 0571-87056402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 0571-8705640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571- 87058458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附件: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安排明细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2.12.2016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