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室督查泰顺农村饮用水工作

22.09.2017  20:17

 

【本站9月22日讯】为把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查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9月18-21日,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督查组对温州市泰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进行了督查。温州、泰顺两地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督查和汇报。

 

督查组一行就泰顺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划目标建设进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成效达标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考察了泰顺县司前镇、南浦溪镇、雅阳镇等8个乡镇的10处农村饮用水工程,入户询问了水量、水质、水价等情况,查阅了相关工程建设和管理台账资料,与乡镇负责人、水厂职工、村民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意见反馈会上,督查组指出,温州市、泰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部署要求,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思路清晰、路径明确、保障有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设资金配套到位、工程建设进展良好、管理创新特色鲜明、水源环境不断优化、水质提升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机构管理人员不足、管护经费缺口较大、规模水厂建设偏少、设施设备较为落后、宣传普及有待加强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温州市、泰顺县要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建设平安浙江、健康浙江、美丽浙江打好基础。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缩短城乡供水差距。二是健全体制,要协调各部门成立专管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三是扎实做好提升建设,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高标准提升农村水厂及附属设施。四是保障资金,要足额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确保工程长效运行。五是加强考核,严格按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做好自评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行政负责制各项要求。

 

温州市和泰顺县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顶层规划设计、资金配套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宣传普及、科学用水指导等五方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专题研究,扎实整改;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