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督导组督查绍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17.11.2015  13:00

       11月9日-11日,由省高院副院长、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高杰为组长的督导组来绍兴市督查“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简称妇儿两规)工作情况。副市长丁晓燕代表市政府妇儿工委向督导组汇报绍兴市实施两规情况。妇儿工委30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委员)参会。

  督导组一行通过对新昌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星中学、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南岩小学,上虞区东关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儿童福利院、崧厦镇蔡林村、浙江友谊菲诺伞业有限公司等现场考察点的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档案查阅深入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市两规实施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王忠灵,市妇联主席、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邢南艳陪同现场考察。

  2011年以来,绍兴市按照省“十二五”妇儿两规要求,制定实施了切合绍兴实际的妇儿两规。截止2014年,“十二五”绍兴市妇女发展规划可量化重点指标83项,已达标71项,未达标5项,3项不设目标值,4项无数据,达标率89.16%;儿童规划可量化重点指标82项,已达标69项,未达标5项,不设目标值5项,无数据3项,达标率89.15%。我市结合省规划,制定18项实事项目,妇女、儿童各9项。其中“推进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实施幼儿园、中小学学校校园安全金盾工程”、“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实施教育均衡优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程”和“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是在省规划基础上的新增项目。目前这些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为广大妇女儿童带来了实惠。

  督导组一行在走访调研及听取我市相关情况汇报后,以“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发展协调”,“实事推进彰显特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4个方面对我市“十二五”妇儿两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在实地考察点上,特别对于新昌县政府对妇儿活动中心建设的支持保障和新昌县南岩小学在美丽校园建设、课本开发等方面的创新探索,以及上虞区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优生优育、婚前体检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全市面上,督导组高度肯定了我市各级政府重视规划实施,在参政、教育、儿童福利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倾斜救助政策,给两规实施予以有力保障的做法,以及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推出的联网保健系统,孕前、孕后、产后三级干预体系,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设等服务内容,在女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民间专业人才培训、婚调会、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婚姻家庭问题预防体系建设、全市学生非正常死亡实现8连降等工作。同时督导组希望我市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终期评估成果的运用,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收官;进一步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妇女儿童民生保障力度,为做好省“十三五”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宝贵经验。

 


 

 

‍栏目:两纲两规    编辑:王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