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门口5岁男孩眼角被一把雨伞划开血口子 商场被告

26.04.2016  12:03

  昨天下午,上城法院5号法庭,一对年轻夫妇走上原告席。两人都戴着眼镜,穿着得体。落座后,妻子从厚厚一沓材料中抽出长达6页的起诉状。

  起诉状上说,今年3月8日傍晚4点多,夫妻俩带着5岁的儿子凯凯到杭州某商场逛街,原计划吃顿“节日大餐”再去看场电影。

  走到商场门口时,一柜台正在做美容美甲类的促销活动,凯凯妈便决定先做个美甲。

  当时,凯凯妈忙着在手机上下单,而凯凯爸一边照看孩子,一边用手机搜索影票信息。由于美甲柜台紧邻商场大门,凯凯便在通道来回跑动玩耍。

  商场进出口处挂了一层厚厚的门帘,凯凯从外往里冲时,迎面撞上一位拿雨伞的女士。等凯凯爸反应过来,儿子右眼角下方已被划开一道约2厘米长、4毫米深的血口子……

  夫妻俩赶紧抱着儿子赶到医院,经缝合治疗后伤口已无大碍,但医生告诉他们,凯凯脸上的疤痕已经形成,后期可能需要整形手术才能祛除。

  “孩子现在还小,还不知道自己毁容了。这道疤影响的不只是他的外貌,还有他的前途!”凯凯妈说,脸上有疤,儿子以后就不能报考军校、飞行员或模特等要求较高的行业,就业时不能被企业优先录取,原本自信、活泼、开朗的性格也会受到影响。“这一个多月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简直操碎了心!”

  事发后,凯凯爸妈也和商场方面沟通过,但对方态度让他们很不满意。气愤之下,夫妻俩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治疗费、整形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

  昨天,与凯凯发生碰撞的女士也作为“第三人”来到了庭审现场,不过凯凯爸妈没有向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凯凯妈说,商场错就错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门口挂的帘子密不透光、阻挡视线,把促销柜台设置在大门旁边,明知节日期间顾客较多却没有派专人值守:“商场是公共场合,就应该多为顾客考虑,特别是老人和孩子。三八妇女节这种针对女性的节日,肯定会有很多人带孩子。小孩活泼好动很正常,商场没有安排人负责疏导和安全提示,是商场的疏忽!”

  对此,商场一方的辩护律师反驳说,商场设置门帘主要是为了防风防寒,门帘的材质和位置都没有任何问题,倒是孩子父母,作为5岁幼童的监护人,事发时却都在摆弄手机,自己不负责任才导致孩子受伤。

  律师认为,商场没有过错,就算出于人道考虑,最多也只能承担20%的责任,如果凯凯爸妈一定要索赔,应该找拿伞的那位女士。

  “我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我觉得我没有责任。”拿伞的女士姓胡,她还原了事情经过,“我逛完街拿着伞往外走,一个男孩忽然冲进来撞到了我的手。我下意识地喊了声‘当心’,他一声不吭跑掉了,也没哭。我以为没事,就管自己走了……”

  胡女士说,自己当时走路速度不快,雨伞也没打开,不管凯凯是不是被雨伞划伤的,责任都不该往她身上推。

  凯凯妈当庭提交了凯凯受伤后的照片和门诊病历作为证据。她认为,胡女士确实没错,责任应全部由商场承担。

  商场一方表示,对于凯凯的遭遇他们很同情,也愿意给予适当补偿,可凯凯爸妈提出的金额,实在高得离谱……

  法官说,庭后将尝试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此案。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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