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真招实策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03.02.2017  14:38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201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会议针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提出,要加强档案管理,建立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台账,督促指导市、县、乡、村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精准扶贫档案,打造一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点。

近年来,自治区档案局高度重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保障、深入调研、引领示范、业务指导等方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发力,使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取得了实效。

在组织保障方面,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将自治区档案局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全脱产到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工作,规范自治区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各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在制定业务规范标准方面,自治区档案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都安、罗城、马山等贫困县调研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当地档案部门、县乡扶贫部门、村委有关人员座谈,详细了解精准扶贫产生的文件材料内容、收集范围、整理状况和保管条件;与自治区扶贫开发办沟通协调,联合出台有关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归档整理、验收移交、查阅利用、奖励和罚则等方面明确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的工作职责,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为国家出台指导性文件提供了参考,对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起到了规范和引导作用。

在示范点建设方面,自治区档案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在马山县白山镇民族村创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点。为此,县党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了精准扶贫档案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并划拨60万元用于县扶贫办和民族村档案室改造,添置保管设施设备,对全部纸质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加工。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自治区档案局又培育了都安县等6个自治区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点,并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如上林县划拨200万元、南宁市邕宁区划拨100万元。

在加强业务指导方面,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将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拟定业务指导计划,充实业务指导力量,明确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年度考评挂钩,确保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业务指导人员主动深入、靠前指导、跟踪服务,现场解决问题,提高了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整理质量。如,都安县成立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将全县各乡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汇集起来,抽调县档案局业务骨干进行专门指导;南宁市除对各县(区)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外,各县(区)还对扶贫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以及村委文书等进行了档案知识培训。

2016年年底,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现场会,有7个试点县分别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任务,要求每个设区市要选定1个县以上、每个县选定1个乡镇以上作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范建设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开;各级档案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进一步指导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各级档案部门还要通过与扶贫部门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培训、联合检查等方式,推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脱贫协调同步推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月23日 总第3020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