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省防指维持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31.07.2017  15:25

省防指维持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浙南浙西须严防强降雨

浙江日报杭州7月30日讯  (记者  翁杰  见习记者  张超  通讯员  郑盈盈)  7月30日上午,省防指召开第9号台风“纳沙”、第10号台风“海棠”防御工作会商会,决定维持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思想上不能麻痹、工作上不能放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省气象台预计,受“双台风”影响,31日浙南和浙西地区有中到大雨,部分暴雨;浙江中南部沿海海面有9至11级大风,浙北沿海海面有8至9级大风。“双台风”不仅带来大风降雨,也让影响我省的这一轮持续高温天气趋于缓解,30日我省大部最高气温回到高温线以下,预计未来两天全省最高气温一般仍在35℃以下。

在台风“纳沙”影响下,浙南及东部沿海地区出现较强降雨。据省水文局监测,截至30日18时,全省面雨量27毫米,地市面雨量较大的有温州市85毫米、台州市41毫米、丽水市38毫米、宁波市34毫米,县(市、区)面雨量较大的有苍南县、鹿城区、平阳县等地,分别降雨111毫米、107毫米、97毫米;单站累计降雨量超过150毫米的有31个站,较大的有文成县平和217毫米、瑞安市顺溪水库215毫米、平阳县龙尾199毫米。目前,全省汛情整体平稳。

双台风”的影响仍在持续,省防指要求继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滚动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因地制宜,落实措施,特别是受台风影响的重点区域要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确保安全。同时,在台风影响结束前,要切实加强对在港避风船只和转移安置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防洪排涝等薄弱环节滚动排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截至7月30日上午,温州南雁、南麂、顺溪等沿海景区已关闭,南麂岛1804名游客已提前转移完毕。据各地上报统计,温州、台州、丽水等市已转移10.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