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新增国道G524(08省道延伸线)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09.04.2015  02:13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新增国道G524(08省道延伸线)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5〕51号)及嘉兴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公路网络,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嘉兴与北侧苏南地区间联系,同意实施新增国道G524(08省道延伸线)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思古桥与苏州市吴江县交界处(江浙两省交界),与江苏境内七铜公路相接,路线经新塍、洪合、王店等乡镇,终点位于王店镇凤珍村,与嘉绍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约34.7公里。同步建设公路治超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各一处。

  项目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约23.1亿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补助约2.9亿元外,其余由秀洲区人民政府财政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五、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下阶段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优化设计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公路局,嘉兴市发改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