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省级公益林扩面30万亩 林农年增收900万元

09.07.2015  20:26

  通过近6个月认真细致的工作,淳安县全面完成了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区划界定工作。本次新增区划省级公益林29.7296万亩,涉及全县22个乡镇、163个行政村,按照30元/亩•年补偿标准计算,全县林农每年可增加公益林补偿金891.89万元。增划后,全县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总面积达240.834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4.8%。

  根据浙江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指导意见》,该县从2014年11月开始启动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会议、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面工作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生产、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和“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留足发展空间。在历经摸底调查、工作准备、乡村申请、外业区划、签字确认、内业整理、检查验收、两次公示、成果编制、上报审核等程序后,圆满完成本次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区划界定工作。

  淳安县自2001年被列为“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以来,经过15年坚持不懈地建设保护,森林质量稳步提高,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多,森林生态建设取得可喜成绩。2007年,获首批“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称号,2011年获全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