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学习传达“十大”精神

12.05.2015  14:45

    5月11日下午,省红十字会召开执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党组成员、秘书长何乐琴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延东副总理、陈竺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聘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聘请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等大会人事安排情况;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19年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任务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修改情况等。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传达了总会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深入贯彻“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要结合即将召开的省红十字会六届五次理事会,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大”会议精神,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迅速宣传传达到基层红十字工作者、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等。要结合今年红十字会系统开展的“讲红十字好故事,传社会正能量”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进一步传递社会正能量,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大”精神上来,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坚决服从中央决定、坚决服从大局、坚定事业自信。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省委办公厅下达的对红十字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督查的任务要求,深入各地开展调研,进一步摸清基层实情,认清浙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优势,理清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要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红十字人道需求的实际,编制浙江省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谋划好未来五年发展规划,为明年即将召开的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好准备。要围绕“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作出新贡献。

    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党组成员佘新荷和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