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10.12.2014  11:06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普查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及全省普查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分级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快普查工作步伐,各项工作整体有效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务院要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将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从进度安排来看,我省的普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略有超前;从横向比较来看,我省的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2014年10月底,全省88个有文物认定任务的普查办(省普查办、11个市级普查办、76个县级普查办)中,已有30个完成了文物认定工作,完成比例达34%。全省763家反馈有疑似文物的单位,已有485家完成认定,共认定文物21262件(套),完成比例达64%。截至11月底,全省各级普查办在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上新增收藏单位507家,其中已维护收藏单位310家,登录藏品总数60892件(套),实际数量133639件。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顺利完成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9万余条文物数据的转换导出,待有关收藏单位对其进行核对后,由国家文物局统一批量导入普查信息登录平台。

  省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密集开展了文物认定、文物影像信息采集、信息登录平台等各类普查业务培训班,总计培训人员约600人次。省文物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普查经费保障专项督查,确保各地普查经费落实到位。2013-2014年全省已落实普查经费总额3645万元,为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按照“服务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思路,省普查办积极利用杭州公交移动电视、《今日浙江》、浙江文物网普查网络平台等载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的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