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瓯江流域“一河一策”暨“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召开

30.09.2018  17:1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9月29日,省政协副主席、瓯江流域省级总河长周国辉在温州主持召开瓯江流域“一河一策”暨“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会前,由省政协、省建设厅和省治水办组成的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永嘉县和龙湾区的美丽河湖创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零直排小区”创建等项目。
  省建设厅作为瓯江流域总河长联系单位,负责瓯江流域“一河一策”及河长制相关任务的牵头联系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牵头编制的《瓯江流域一河一策(2014-2017年)实施方案》,2014年以来,瓯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9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Ⅰ~Ⅲ类,满足功能要求。前阶段(2014-2017年)共实施项目800多个,总投资近300亿元。2018年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展良好,按《瓯江流域一河一策(2018-2020年)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截至8月底,共有188个项目开工,其中43个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6.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9.4%,与往年同期相比在工程进度与投资进度都有了明显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热情明显增强,“全民共治”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周国辉充分肯定了瓯江流域“河长制”取得的工作成效。他说,这几年来温州、丽水两市治水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有力、方法得当、成效显著。他指出,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对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进一步加强高标准推进治水的认识,进一步巩固水体治理防止反弹,进一步补齐“河长制”的工作短板。他强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继往开来推进瓯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合力治水上开拓新局面,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新一轮瓯江流域“河长制”工作努力奋斗。
  温州、丽水市政府汇报了河长制落实情况,省建设厅介绍了瓯江流域“一河一策”(2018-2020年)实施方案,省农办、经信委、环保厅、水利厅和农业厅对瓯江流域调研督查情况做了交流,重点河段代表永嘉县、青田县就瓯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做了发言。(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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