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启动纪律作风百日专项教育整改行动

23.12.2014  16:24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12月22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院务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王育君对省院机关开展纪律作风百日专项教育整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连山和省院内设处室负责人参会。
  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日前制定了此次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全省各级检察院。专项行动从2014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5年3月底,历时100天,整改的重点将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各项禁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特别是检察人员参与“酒局”、酒驾醉驾和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
  据了解,“百日行动”分组织学习、剖析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学习,使检察人员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通过自查自纠,从纪律作风和监督管理两个层面查找“风险点”,并探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通过整改,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规范纪律作风,杜绝违反检风检纪、各项禁令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推进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另据悉,省检察院将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全面开展一次大规模督查活动,同时对全省检察机关日常检风检纪执行情况进行暗访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