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获得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十连胜”

05.06.2017  16:04

      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在2016年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名列前三,再一次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自2007年以来,省局连续10年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省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按照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主要体现在:
      首先,紧紧抓住“四个核心”,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一是以规范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为核心,积极推动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方面的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质监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二是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自由裁量权为核心,制定了实体性规范性文件。省质监局为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出台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有效细化、补充上位法,切实维护质监职能的完整和法制统一。三是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为核心,制定了程序性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重大行政决策的会议,法制机构负责人均须列席,报告审查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四是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为核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审查关、备案关,全面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认真做好定期评查和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省局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其次,全力打造“四个提升”,提高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培训,把依法行政理论和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学习总体计划,开展领导干部专项培训。二是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针对全省系统拟任执法岗位人员和稽查执法人员,分别组织培训班开展学法工作,制定了严格的培训考试方案,以考促学,有效促进了执法人员的专业化。三是提升了省质监局依法行政组织能力。省质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构建“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检查、年末考核总结”机制,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四是提升了质监系统整体法治意识。通过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以点带面,树立榜样,在全省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法治文化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了质监系统整体法治意识。
      最后,牢牢把握“四个重点”,创新执法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一是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行行政审批“五个零”。省局对市县项目实行“零审批”;鼓励实施当场许可,积极探索“零等待”;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企业“足不出户、证书到家”,不断深化“零出户”;行政许可环节取消向企业收取费用,努力实现“零收费”;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完善行政纠错机制。二是以推行行政指导为重点,探索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推行行政指导。三是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启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部署,省局充分发挥标准化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对“放管服”改革进行再深化、再推进,全面推行“互联网+标准化+政务服务”办事模式,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同时,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不跑、事事办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要求,按照 “优化前置、优化材料、优化环节”原则,加快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范、服务指南规范、监督检查规范的制定实施工作,着力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评价行政许可质量。推动“标准化+政务服务”,加快涉及权力运行监督、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行使流程等方面标准的制定步伐,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政务服务标准化。四是以创新行政处罚案件监督评议为重点,推行“开门审案”。实行以“案件办理全程公开”为核心的行政处罚案件监督评议机制,开展了“开门审案”,邀请人大、政府、司法、监察等部门的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对重大和疑难案件实行开门审理,现场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变事后公开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促进办案水平提高,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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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