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一把手出庭应诉彰显建设法治政府的信念和决心

24.06.2016  01:18

      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严忠良起诉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审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定代表人、局长寿剑刚出庭应诉。这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我省首例省级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彰显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机关的信念和决心,为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发挥了示范效应。寿剑刚在庭审最后陈述了三点意见:“一是本案省局已经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了法定职责,请法院依法作出裁决;二是本人作为省局法定代表人,今天出庭应诉,表达了省局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庭的尊重、对本案原告的尊重,也表达了省局依法行政的信念和决心;三是我们欢迎社会公众对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欢迎社会公众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

  此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为第一被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第二被告。总局也派人出庭应诉。

  以此次行政诉讼为契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争议处置规程,省局专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行政争议处置规程》,明确了涉及本局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流程和处置办法,为依法依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争议而提出履职申请(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访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各类行政争议提供了基本遵循。《规程》明确了局领导、机关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处置行政争议中的职责及相关追责办法,把行政争议处置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对部门年度优秀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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