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部署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6.12.2014  17:19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深入推进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省委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高度重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设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中央出台《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专门组织力量,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浙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我省的《实施方案》,并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实施。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各项具体任务,从加强和改进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制度、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了27项重要改革举措,并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明确要求到2017年基本完成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奠定基础,从而为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确定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充分发挥浙江改革先发优势,使我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与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对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立行立改、全面推进;对基层符合中央改革思路的探索实践,积极引导、试点先行,力争在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努力构筑促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