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杭州所辖部分县市反馈巡视情况

21.09.2015  13:00

   浙江在线杭州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颜新文 汪志建) 经省委同意,近期,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杭州市所辖江干区、拱墅区、桐庐县、建德市反馈巡视情况,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江干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干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征地拆迁领域违法乱纪问题比较突出;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利用公房管理的漏洞以权谋房;公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券,为他人谋利;公款吃喝、发放礼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存在“酒驾”行为;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缺乏,执行力不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并且呈逐级递减现象。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部分机构未批先设;违规提高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拱墅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拱墅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提醒谈话等机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社区(经合社)党员干部经济犯罪案件频发;政府投资项目操作不够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房监管缺失;少数党员干部自律不严。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公务考察违规饮酒;少数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少数党员干部存在“酒驾”、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部分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够、执行力不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决策还不够民主、不够科学;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格;部分机构未批先设;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还不够到位。

  桐庐县: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桐庐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巡察”制度,扎实推进廉洁桐庐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联系群众机制,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正确用人导向,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多发;土地出让及出让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村干部“小官巨贪”现象比较严重;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少数党员干部趁乔迁新居之机大办宴席;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列支招待费用;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格;“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彻底;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结构型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党员干部填报个人重大事项不严不实。

   建德市: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建德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建立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高发;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现象比较突出。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少数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财物;有的街道干部违规参与由商会组织并出资的考察(旅游)活动;少数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参与赌博;少数党员干部精神不够振奋,为官不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并且呈层层递减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发表与身份不符的错误言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三超两乱”清理工作还不够到位;执行有关干部工作的制度还不够严格;部分干部选任工作程序还不规范;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力度还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