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湖州市所辖县(市、区)反馈情况

21.08.2015  09:56

      近期,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湖州市所辖吴兴区、南浔区、长兴县反馈巡视情况。

  在对吴兴区巡视中,巡视组发现,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够严格,有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一些农村干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顶风违规违纪,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违规发放福利等情况仍有发生;“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控制不够严格,有的单位在会议费中违规列支礼品、土特产等支出;办公用房超标准、公务用车超编制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土地违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少数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存在片面追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情况。干部编制和职数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存在“带病提拔”、兼职取酬等情况;干部调整调动频繁,任期制执行不够严格。

  在南浔区,巡视组发现,一些应该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顶风违纪问题禁而未绝,一些部门和乡镇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公款送礼、相互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一些部门和乡镇还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现象。一些部门和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窝案多发。机构编制管理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一些干部调整调动频繁,任期制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干部涉嫌档案造假。

  在长兴县的巡视反馈中,巡视组认为该县在“四个着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力,一些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腐败案件频发;

  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集资和投资入股。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仍有发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少数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责不够有力;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一些工程项目片面追求形象和政绩。干部调整调动比较频繁,任期制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干部的任用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超编超配、兼职取酬等情况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