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31.03.2020  16:10

  本网讯 3月31日上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去年立法工作,研究部署做好今年立法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赵光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赵光君指出,去年以来,立法协调小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抓好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引领推动作用日益显现,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赵光君强调,更好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任务,需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地方立法在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着力点,不断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要更加准确理解协调小组的职能定位,更加严格落实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更加有效开展立法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要根据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立法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各项立法任务;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相关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为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法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各专(工)委、省政协社法委以及承担年度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完善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立法任务和地方性法规清理任务的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