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贯彻《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学习解读视频会议

06.07.2017  06:01
  • 7月4日,我省召开贯彻《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解读视频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主持会议。

    据悉,《条例》已于5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韩平指出,《条例》的出台来之不易,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在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省学前教育工作迈上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韩平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当地普法教育范畴,在9月1日前对《条例》的施行做一次全面动员和部署。韩平强调,《条例》出台的关键在于落实。要聚焦配套,做好《条例》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要聚焦行动,尽快制定出台第三轮行动计划,各市、县(市、区)印发的第三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于今年10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要聚焦资源和质量,实施好幼儿园扩容和薄改工程;要聚焦师资,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和队伍素质。

    会上,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负责人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条例》做了详细解读。

    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幼教处负责人,省直机关、部门和高校幼儿园园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学前教育局领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处(科)室、教研室、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幼教干部、教研员和幼儿园园长、教师代表等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