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目睹法官的审判,旁听席上的“老赖”们被震到了

18.12.2017  21:38

  “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不撞南墙不回头,你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触碰了法律底线,今天,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近日,丽水莲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法官对陈某某这样说道。

  此时,旁听席上还坐着10余名“老赖”,近距离地感受拒执的法律后果。

  据悉,2007年6月,陈某某因购买房产并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2014年1月开始,陈某某未依约偿还本息,同年6月,银行向莲都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判决支持银行诉请后,陈某某却一赖再赖,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某仍然拒绝执行,法院决定拍卖他名下抵押的房产,并发出了腾房公告,责令他在限期内腾空。没想到,陈某某竟对执行法官恶言相对,认为欠钱不涉及犯罪,还故意将他的九旬老父亲从青田县接过来“坐镇”房屋,给强制腾房工作设置障碍。

  2016年6月,莲都法院对陈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陈某某哭诉年迈的父亲没人照顾,含泪写下悔过书,答应月底前腾房。事后,陈某某却玩起了失踪,并再一次耍起了伎俩,将老父亲带到银行营业大厅,扬言要把老父亲的余生交给银行照顾。

  最终,莲都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并将陈某某列为“秋风行动暨强制腾房”集中执行的重点对象。

  直到收到公安机关的传唤证,陈某某才感到事情闹大了,主动将房屋腾空交付给莲都法院执行。

  公诉机关以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莲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无视法律明确规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未按法院要求及时腾空房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陈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本案判决前,已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当天,旁听席上坐着10余名“老赖”,有被布控强制带回的,有被法院拘传而来的。第一次亲身在法庭上聆听法官的严厉训诫,体验式地接受普法,“老赖”们深感震撼。

  “希望能通过组织被执行人全程旁听拒执罪案件的审理,起到‘旁听一案,影响一片’的警示效果和威慑作用,告诫被执行人不要以身试法。”莲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云生说。

  截至目前,今年莲都法院共执行结案6000余件。下一步,莲都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信息化、公开化建设,让更多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尽早实现,提速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