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监局八项举措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

12.10.2015  18:2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多措并举助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研讨、专家专题授课、案卷评查、岗位练兵、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诉讼旁听、支(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工作QQ群学习交流、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兄弟地市先进监察支(大)队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有效化解行政处罚争议的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执法能力,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供保障。

  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市安监局“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活动处室重点项目之一,根据前几年的支队工作实践,编辑印制了支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支队执法人员工作准则、岗位职责及各项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工作规范,梳理了20项安全监察工作制度及40份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式样,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等三大块内容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使每个办案环节、工作职责有章可循,确保支队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促进了支队规范化建设。

  三是践行“三严”工作法,有序推进安全监察执法规范化。针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特点,以严谨的作风,树立执法文明形象;以严密的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以严格的执法,努力践行执法为民,总结提炼了“三严”工作法,作为安全监察执法行为规范,通过《安之剑》品牌建设,有序推进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化。几年来监察支队未发生一起干部违纪、有效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三严工作法》案例入选《市直机关党工委基层党支部工作法汇编》一书。

  四是应用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全面实现网上管理。自宁波市全面启用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来,支队全面实现实行“无纸化”操作,并与市监察局监察系统对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举报核查、行政处罚从计划录入、计划实施、限期整改、到期复查、案源登记、立案、结案以及档案管理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网络管理、全程监察,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提高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率和规范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成效进一步显现。

  五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处罚规范公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及《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无从重从轻情节取中间值,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实行支队合议或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从严把握执法尺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六是坚持以理服人,全面推行说理性执法。生产安全行政执法检查中,坚持向行政相对人执法内容、隐患说理、限期整改、复查提醒“四告知”。坚持以理服人,从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后果说透法理、说清事理、说通情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意见,逐步实现执法方式由强制性向说理性转变,加强沟通、减少执法争议,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七是注重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支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坚持把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切入点,并不断完善内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按照案件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和档案整理规范要求,注重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做到案卷装订整齐规范、归档及时,做到有案可查,有案可考。监察支队承办的行政处罚案卷连续三年被市法制办评为全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八是制定活动方案,主动接受执法跟踪监督检查、评价反馈。以驻市安监局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契机,结合安全监察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制定履行监察职能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方案,主动对接市局监察室接受执法跟踪监督检查、主动接受被检查企业执法评价反馈,促进了支队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的改进,进一步推进支队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谐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