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后 杭州市监察对象达到18.94万人

23.01.2018  09:20

  监察体制改革后

  比过去增加12.7万

  2017年4月18日,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与市纪委合署办公。

  目前,已实现对全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据统计,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达到18.94万人,比过去增加12.7万人。

  2017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947件,同比上升47.2%;立案审查2358件,同比上升14.1%。

   他们究竟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全市200多人转隶到监委

  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从6个增加至9个。

  其中,5个为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单位和地区的日常执纪监督;4个为执纪审查室,负责立案审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实现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据了解,杭州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职能和200多名相关人员转隶到监委,整合监督力量。

  市纪委领导还分别与43名从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行谈话,解除后顾之忧。

  “转隶前,我们逐个查阅拟转隶人员的干部档案,到检察院走访了解这些干部的工作经历、业务特长和个人性格等情况,对其准确‘画像’。”市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说,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统一调配,市纪委、监委干部年龄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改革,有4人是80后,形成老中青比例合理的人员梯队;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5位同事都是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挺说,比较而言,检察系统工作人员熟悉法律,而纪委工作人员熟悉纪律,改革有利于实现工作理念和方法在实践中深度融合。

   建立100多人的巡察人才库

  “前4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93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21条,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意见建议11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杭州市委巡察组已完成5轮共34家单位的巡察。

  巡察工作明显提速,背后离不开“三支力量”,即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比如第五纪检监察室探索单位和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市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督促指导区、县(市)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通过指导联系地区纪委和派驻(出)机构通过走访搜集联系单位基本情况、廉政风险点、巡察、审计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资料,梳理问题、探索分析把握单位政治生态,给党风廉政情况“画像”。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愈加严格,市本级巡察机构仅有的40多人很难完成大量工作。一方面力量不足,另一方面请“外行”又不容易发现“猫腻”。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门遴选有各方面特长的100多名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除巡察组组长外,副组长主要由派驻机构市管纪检监察组长、市属国有企业部分纪委书记组成。

  派驻机构干部根据每轮巡察任务需要,纳入调配力量范畴。首批被抽调的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诸国林说:“通过巡察工作历练,增强了发现和处理某些共性问题的能力和经验,有助于回到原岗位后当好‘探头’。”

   每季度召开执纪监督例会

  2017年,借助巡察力量,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针对红十字会某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打了一个“漂亮仗”。

  原来,市委巡察组2017年第二轮巡察期间,发现该会干部刘某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线索。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立即与巡察组对接,并在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很快从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取得了相关证据,为依法依规处理夯实了基础。

  “如果没有巡察组的进驻和市纪委二室的大力支持,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殷永富说。

  据了解,市监委组建之初,在继续履行原定职责的基础上,赋予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包括“协助市监委有关部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内的多项监察职能和部分调查、处置职责。

  巡察、执纪、派驻统筹整合后,实现了监督效能最大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加熟悉,巡察组进驻前能更快速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心中有底。巡察结束后的整改督办,又需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执纪监督部门配合支持。

  每个季度,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部门都会召开与派驻(出)机构的执纪监督例会。工作需要时不定期召开执纪监督交流会,探讨特定事项或共性问题。

  记者 潘杰 通讯员 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