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厅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18.04.2018  15:22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浙水办财〔2018〕9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水利厅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浙江省水利厅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18年浙江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立足服务、聚焦重点、强化监督、扎实工作,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我省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管理、服务改革发展和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1.开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试点工作,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清单督导制度,根据省审计厅涉农领域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动态编制的风险防范清单内容,结合我厅实际开展内部审计,加强自我监管,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2.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机关等8部门印发的《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精神,我厅已于2017年12月成立了由厅长担任组长,纪检、人事、内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二、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尽职履责

3.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内管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审计重点,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对厅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4.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持续组织开展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及处置、重要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对下属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等领域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督促发现问题整改,推动水利厅系统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5.开展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专项审计。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63号)精神,在各单位做好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厅属22家单位的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工资管理台账是否完备,政策依据是否充足、发放是否超过核定总量、是否存在总量外发放其他项目收入等。

6.做好设计院转企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审计。根据《浙江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78 号)要求,积极做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审计工作,保障水利国有资产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安全完整。

7. 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根据《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浙委办发〔2017〕82 号)的规定,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或性质严重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的主要内容,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工作协作,协同配合发力

8.配合国家审计。继续做好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对浙江省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省审计厅等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协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督促整改等工作。

9.参与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巡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办法》(浙水党〔2017〕51号)精神,根据厅巡察领导小组部署,参与对省浙东引水管理局、水情宣传中心、围垦局、防指办等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

四、探索素质提升,加强能力建设

10. 编撰案例读本。结合厅系统开展的全员学法用法工作,收集、整理近年来厅系统审计案例汇编成书,以案说法,通过案例的分析解读,为今后工作起到借鉴指导作用。

11.加强内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协会等平台为专(兼)职内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致力提升水利审计队伍的业务水平。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