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私生子抚养费没了,“小三”不干了
22.12.2014 12:42
本文来源: 法院
扛不住诱惑成“小三”
2009年,黄婷23岁,大学毕业没多久。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碰到了公司老板楚山。楚山对她一见钟情,并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刚开始,黄婷对楚山并不感兴趣,因为楚山虽然事业有成,但毕竟大了她20岁,而且已有家室。
从商多年的楚山没有知难而退,反而加大了追求攻势:佳肴、华服、高档会所、甜言蜜语……黄婷渐渐心动,当初最介意的年龄差也慢慢被楚山的成熟、稳重、多金抹去。终于,在楚山给黄婷买了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为她解决了户口问题之后,黄婷突破道德底线,毅然跟楚山走到了一起。
几个月后,黄婷发现自己怀孕了,考虑到两人不被世人待见的关系,她选择把孩子打掉。楚山为了安慰黄婷,承诺会和妻子离婚然后娶她,但黄婷左等右等,始终不见楚山有任何动作。心灰意冷之下,她几次提出分手,但都被拒绝。
分手之后发现怀孕
2011年6月,黄婷从楚山的公司辞职,下定决心要把两人的关系彻底了断。可事情就是这么狗血,一个月后,黄婷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她本来打算再次流产的,谁知这消息传到了楚山耳朵里,他苦苦哀求黄婷留下这个孩子,并答应只要她生下孩子,他马上和妻子离婚,结婚之前他还会每个月支付2万元的抚养费。
原来,楚山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女儿,他一直希望能有个儿子,得知黄婷再次怀孕,这个念头又开始疯狂滋长。其实,黄婷也担心两次流产会给身体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所以在得到楚山的承诺后,她决定生下孩子。
在楚山的提议下,黄婷前往香港待产。
关系破裂反目成仇
2012年3月,黄婷在香港生下了儿子小宝。小宝出生后,楚山安排她们母子租住在香港,自己一两个月去探望一次。
此时,楚山还是一点都没有要娶黄婷的意思,之前说好的一个月2万元抚养费也变成了5000元,加上楚山偶尔才去看望他们母子,不甘寂寞的黄婷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4年4月,黄婷的“红杏出墙”终究被楚山发现了,盛怒之下,他停止再向黄婷支付抚养费。
今年6月,黄婷到宁波海曙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由她抚养小宝,并要求楚山支付小宝的抚养费,按每月2万元计算,到儿子18周岁为止,一共是380万元,并要求一次性付清。
之所以要求这么多,黄婷说,一是因为楚山有这个经济实力,二是儿子在香港生活,标准比较高。为此,她向法院提交了楚山名下有好几家公司以及多套房产的证据。
庭审一波三折
得知被黄婷起诉后,楚山却提出了要做亲子鉴定,他怀疑小宝不是亲生的。在楚山的要求下,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两人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楚山就是小宝的生父。
然而,在证明儿子是亲生之后,楚山又提出,他并没有黄婷所说的那么多财产,几家公司的股份他已于今年5月转让给别人,原本名下的好几套房子也在离婚时分给了前妻与大女儿,他还有父母、小女儿需要赡养和抚养,没有能力支付小宝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更不可能一次性付清。最后,楚山表示他愿意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黄婷指出,楚山的股权转让发生在与她关系闹僵之后,离婚更是在她起诉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转移财产。
不过,就算黄婷再气愤,以她的身份都无法追究楚山的这些行为。
海曙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黄婷抚养小宝的诉请,同时认为非婚生子应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但是,黄婷主张的金额过高,抚养费支付标准应结合楚山的财产情况及小宝的实际生活需要予以综合确定。在黄婷起诉前,楚山一直按照每月5000元支付小宝抚养费,因此法院酌情确定楚山按照每月5000元标准支付小宝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止,每年支付一次。
宁波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决。
宣判后,黄婷和楚山都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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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4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