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500的月嫂盗走雇主家金器

23.12.2015  11:04

  月薪八千不满足,上班期间顺手偷走雇主家的金器首饰。12月22日,尹某因盗窃罪被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41岁的尹某是湖南邵阳人,一直做月嫂。今年5月中下旬,住在嘉兴南湖区巴黎都市的丁先生家喜添二胎,经朋友介绍请来了月嫂尹某,一个月包吃包住给她8500元工资。
  期间,因经验丰富,干活也利索,丁先生一家对尹某也颇为满意。但不想,就在一个月做满,尹某准备“功成身退”时,却发生了意外。
  当天,丁先生一个亲戚家的孩子过周岁,丁先生的母亲便想将自己的一套金器熔掉,重新打个新物件当礼物送过去,于是让儿媳妇帮忙将金器找出来,不想,整个屋子都翻遍了也没找到这套金器。而巧合的是,就在前一天,儿媳妇发现自己的一枚钻戒也不见了。
  家里没有其他人,也没有遭窃的痕迹,丁先生只好找来尹某询问。尹某当即否认,并赶紧拿出自己的包让丁先生检查,丁先生不肯,称要直接报警。可丁先生电话还没拨出去,尹某就承认了,并马上从房间里拿出了4件金器,正是丁先生母亲和妻子丢失的物件。
  真相大白后,丁先生和妻子将尹某扭送到南湖东栅派出所。
  得知尹某被抓的消息后,尹某之前的一个雇主也赶来报案,说尹某当月嫂期间,她家曾丢过一套价值1万多元的碧玺。
  近日,南湖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尹某懊悔不已,称自己鬼迷心窍,请求法庭给她机会改过自新。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得财物合计价值28257.8元,数额较大,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法官提醒各位雇主,目前,月嫂市场门槛较低,月嫂素质良莠不齐,雇主要多加监管、防范,保护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