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新渥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02.06.2015  00:35
单位名称/申请人: 磐安县新渥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1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5960)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陈美君变更为黄秀琴。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