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规范化 操作标准化 便民最大化

13.07.2016  14:45

2015年以来,余姚市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完善相关制度和业务标准,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优化窗口设置,强化便民服务,于今年4月12日顺利通过宁波市评估,4月28日起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截至5月底,在房地产交易回暖、“营改增”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地方学区房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下,业务量出现“井喷式”增长,截至6月底,短短的二个月时间内,该市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已突破17900件,办结16300件,发出不动产权证书4400本,发出证明2657份,查档7083项,查封549项,解封409项,行政限制140项,总体运行忙而有序,实现了平稳过渡,且工作进度居于全宁波乃至全浙江省前列。主要做法为:

一、健全运行机制,推动登记规范化。一是迅速完成机构职责整合。去年11月10日,《余姚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3日,市编委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同意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批复》两个文件;12月11日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12月31日,国土局和住建局制定《关于不动产职责整合划转工作备忘录》。国土局也第一时间完成内设机构调整,设立不动产登记科。二是及时进行人员划转充实。按“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及时将住建局下属的房地产管理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人员和国土局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人员划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人员编制空缺的,及时进行招聘和选调。截至目前,已到岗到位的工作人员共计57名。三是扎实推进办事窗口建设。在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共设置13个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四个不动产登记程序涉及的相关业务环节全部进驻。同时,不断优化站点设置,陆续撤销乡镇房管站,对保留的泗门分中心职责进行整合。

二、加强基础建设,推动操作标准化。一是抓紧业务培训。从今年3月份开始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充分利用晚上时间进行了比较密集的业务培训,邀请宁波专家和安排现有业务骨干进行政策讲解。此外,根据岗位操作需要,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分批培训。通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掌握了发证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余姚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操作指南和便民手册,研究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制定了不动产登记会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规章制度、服务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比如,每周一次召开会审会议,就一周内遇到的系统操作、业务流程、人员安排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提出解决方案,为下一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高效运行创造条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在正式上线前,对登记数据信息进行模拟入库,并加强信息化建设进程。为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稳定,对单位机房进行了改造,并通过搭建服务器、增加光缆等措施提升容余度。

  三、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便民最大化。一是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在正式上线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提前向社会广泛告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意义、内容、办理原则和办理流程等,并通过座谈会形式向银行、法院、房产中介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进行专题宣讲。另外,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不动产登记专栏,全面介绍不动产登记业务等相关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精心设置导服台。在办理窗口附近设置导服台,由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轮值。导服台提供资料初审、业务咨询、分类取号、填表指导、投诉建议等服务,既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也在较大程度上为窗口工作人员分担压力。此外,办理窗口的一线工作人员还开展延时服务,以提早上班、推迟下班、设置午间岗等方式,尽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三是尽量缩减承诺时限。为方便企业和群众,该市对各类登记时限进行了缩减,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10个工作日;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抵押权登记5个工作日。下步,还将通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适时进一步缩减承诺时限。四是努力减免登记费用。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非盈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收,对盈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另外,针对遗失补办,取消须在报纸上进行遗失声明的前置环节,改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减轻办事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