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疗院组织开展依法执业相关法规集中学习

20.02.2017  19:02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确保医疗安全,省精疗院于2月16日组织全体管理人员与各级质控人员进行依法执业相关法规集中培训,培训由陈亚萍院长主持。

培训中,医务科传达了《宁波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依法执业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各质控组围绕各自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进行了阐述,分析了依法执业在临床诊疗活动中的重要性。

最后,陈亚萍院长要求全体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重要性。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依法执业与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发展,让政府和老百姓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