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立法保护畲族文化 民族中小学将传承畲歌畲语

26.05.2017  18:57

  5月25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的决定。

  这是宁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意味着宁德市畲族文化获得立法保护。

  宁德市是全国畲族聚居地区,现有畲族人口18.9万人,约占福建畲族总人口的二分之一,占全国畲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在长期的历史活动过程中,畲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畲族文化,主要包括畲族语言、服饰、文艺、民间信仰等。独具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以及民族特色的畲族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随着经济的持续和社会交流的不断扩大,主要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畲族传统文化受到较大冲击,畲族的许多传统习俗和礼仪在逐渐消亡,大量畲族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畲族传统技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

  该《条例》规定,宁德市将设立畲族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畲族文化重大项目保护、研究和开发的配套补助;畲族文化珍品实物的征集、文物典籍的整理与出版;濒临消失的畲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等。

  因应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广泛、内容丰富,形态差异较大,生存状况和传承情况也各有不同,该《条例》对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的原则。

  由于畲族没有文字,随着社会多元语言环境发展,畲族语言环境氛围逐渐被稀释,畲歌、畲语濒临失传的威胁。该《条例》进一步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文化主管部门、民族事务部门编写畲语、畲歌等畲族文化校本教材,用于民族中小学特色教育。民族中小学应当开设畲语校本课程,并配备具有畲语、畲歌特长的专、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