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闺蜜谈心变“谈性”

20.11.2015  16:12

  时间:11月19日 地点:青田法院

  酒后找红颜知己谈心,没想到孤男寡女在一起,谈着谈着就起了色心,结果酿成大祸……站在法庭上的小峰无比后悔,如果时间能倒流,他一定不会敲开乐乐的房门。
  小峰今年25岁,来自湖北荆州,一直以来都算是老实巴交的小伙子。今年5月12日晚上,小峰和同事在一小饭馆吃饭,大家都喝了不少酒。
  酒足饭饱,小峰还觉得意犹未尽,回家途中忽然想到了与自己颇谈得来的女性朋友乐乐。小峰和乐乐在当地同一个厂里打工,知道姑娘是单独居住在出租房里的,平时也不好意思去串门,这次借着酒胆,他就想去她那里聊聊天。
  到了乐乐家后,小峰敲开了房门。乐乐看是小峰,平时关系也不错,就没有多想,让他进到了自己的房内。
  两人聊了半个多小时,小峰突然提出,晚上要在乐乐家里睡。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乐乐着实一惊,她立马站起身让小峰赶紧回家去。此时,酒劲上头的小峰哪还管得了这么多,扑上去就是对乐乐的脸上一顿狂吻。
  乐乐极力想要阻止他。可是,小峰跑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乐乐脖子旁,威胁乐乐如果不肯与他发生性关系,就拿刀划她。乐乐口头上还是拒绝的,但面对威胁,也不敢用力反抗。
  小峰借着酒劲,胆子越来越大,伸手脱去乐乐的衣服,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乐乐趁小峰睡着后,穿起衣服便跑出房门寻求朋友帮助。大伙得知此事,立即赶至乐乐的出租屋内将床上的小峰拉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后来就有一个女的和两个男的进来问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小峰说,“当时,我心里很慌,准备从三楼跳下去,结果被他们给按住了,后来警察过来就把我带走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峰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持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乐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