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版“控烟令”昨天正式实施 违规最高处罚2万元 电子烟也在禁止之列

02.01.2019  09:53

商报讯 (记者 葛玲燕)

  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控烟要求将更加严格。

比如,《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因此,即使在自己的办公室吸烟,也是被禁止的。

考虑到政策的可操作性,《条例》给了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一个缓冲期,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设为限制吸烟场所。但是到2021年12月31日后,第19届亚运会举办之年起,限制吸烟场所将禁止吸烟。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提出了禁烟要求,具体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学的场所,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

此外,《条例》还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根据《条例》,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新兴的电子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