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用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工程标识

06.01.2015  20:03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工程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完善电子商务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对重点工程的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社区电商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等重点工程服务机构标识。



  详见附件。

(电商处供稿) 关于启用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工程标识的通知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