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断裂肋骨骨折,消费调解获赔7000元

25.06.2015  11:27

2012年年底,家住临海邵家渡的周先生在当地的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车。2015年2月,在行驶中,周先生的电动车前叉断裂,前轮滚出,自己则因为惯性向前冲,胸口撞在车头上,随后被甩在了地上。

我当时就觉得胸口撞的有点痛,但自我感觉不是很严重,站在原地休息了一下就推着车回家了,哪里知道过了2个月,胸口还是断断续续觉得痛,我这才想到去医院检查一下,结果一检查才发现胸口的肋骨骨折了2根。”周先生很郁闷,花费了3000元的医药费,又请假在家近2个月,肋骨骨折终于痊愈。他只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和朋友说起时,朋友却认为这是电动车的质量问题,建议他向厂家维权。可是厂家在外地,不好找怎么办?于是周先生向临海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投诉。

临海12315中心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前往了解情况,结果哭笑不得的发现,周先生早在看病前就把坏掉的电动车卖掉了。因为周先生身体刚刚痊愈,工作人员主动帮周先生找回了作为物证的电动车,经过实物勘查后,联系了电动车的生产厂家。

经过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在了解情况,派人来验看实物后,爽快的就这一消费损害纠纷与周先生达成了和解,承担了周先生的医疗费用2108.66元,以及误工费用4891.34元,共计7000元,并负责免费将周先生损坏的电动车修复。

损失得到了弥补,周先生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感谢:“我当时就想自认倒霉了,没想到药费误工费都得到了补偿,厂家还帮我把电动车给修好了,看上去就跟新的一样,真是太感谢了。

对于这起消费损害纠纷,临海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起纠纷中,电动车的主部件是在没有撞击等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出现故障的,因此厂家负有责任。另外周先生因为对《消保法》等不了解,本人的做法其实是不利于维权的,因为他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伤了,也没有在受伤的第一时间投诉,反而卖掉了作为物证的电动车,工作人员无法看到现场物证,如果遇到对程序和物证非常较真的生产厂家,周先生的维权之路可能没有这么顺利,幸运的是,在这起维权调解中,电动车厂家比较有责任意识,虽然电动车已经使用2年多,但是因为无故损坏的是电动车的主要部件,依然愿意承担赔偿。在此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万一遇上类似的事件,尽可能第一时间检查一下身体,如有损伤,立刻维权。(临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