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紧急通知

10.08.2016  03:03

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关于申报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

除险加固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16﹞149号)要求,我省将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年)》,请各地提供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16-2019年)名录和实施安排意见。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小型水库。

2、水库大坝经安全鉴定或认定为三类坝的。尚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水库大坝三类坝的确认书,且承诺明年6月前能提供安全鉴定(认定)报告书。

二、申报材料

各地需申报的材料如下:

1、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表(见附件。)

2、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承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3、除险加固项目安全鉴定(认定)报告书或水利部门确认书。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地于8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汇总后于8月18日前报省水库管理总站。

2、请各地慎重研究申报项目,列入项目将实行考核。

联系人:彭  妍;

电  话:0571-87826611;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表

 

 

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