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三只眼” 看准婚姻家庭矛盾点

29.02.2016  10:32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总是“剪不断、理还乱”,在这个时候,法律法规难免显得力量有余而温度不足。

  为更好地化解这类纠纷,2013年10月,杭州西湖法院在原有特邀调解员团队的基础上,联合西湖区司法局、区妇联共同组建了一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团队。

  相对于生硬冰冷的司法程序,调解员们通过“第三只眼”,看准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点,更有力地解决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目前,团队成员已增至70余名,截至2015年12月,共开展调解992次,调解成功443件,以多元、柔和的调解方式,促进双方沟通、改善家庭关系。

  日前,这个调解团队对外发布了一些离婚案例,希望能给大家调谐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一些启示。

  老公和他妈过日子

  M女士37岁,文职工作,丈夫L先生39岁,销售岗位。两人结婚多年,有一个5岁的儿子。但前不久,M女士到西湖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

  M女士说,她和L先生是经人介绍认识,仓促成婚,感情基础不深。婚后她和丈夫及婆婆相处发生多次不愉快,尤其是婆婆参与夫妻婚姻生活比例过大,严重影响夫妻关系。

  诉状中,M女士还提到,双方分居约半年左右,在此期间,L先生只来看望过孩子一次,她觉得家庭情感已破裂。她要求离婚,并对房产等共有资产作出分割,同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调解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发现,男女双方文化素养和职业都不差,相识之初感觉也都不错,结婚初期沟通比较好。直到后来,男方母亲因为种种原因,习惯性地参与到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中,而且男方比较偏向母亲一方,当女方多次提出婆婆似乎管得太多了,希望男方能有所表示时,男方很少有一致的认识。女方说过一句话,令调解员印象深刻,“我觉得我似乎不是他们家的人,我老公不是和我过日子,是和他妈过日子。

  第一次调解时,L先生并不认为家庭关系已经破裂,但M女士则执意要求离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L先生在很多方面都需要他人尤其是自己的母亲来协助做决定,而这样的状态明显让身为伴侣的M女士感到无力甚至绝望。

  多次的电话沟通和面对面的现场调解,M女士后来放弃对房产所有权的要求,提出经济补偿,双方的差距已从前期的18万元缩小到2万元左右,这几天,即将给出最后的调解意向。

  第二段婚姻的伤害

  魏先生向西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说,妻子章女士比他大6岁,两人婚后一度感情尚可,但后来在性格、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上差异太大,经常发生冲突,激烈时还惊动派出所出警。魏先生认为,章女士脾气暴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杭州挽情婚姻咨询所的合伙人江紫豪,是承办此案的特邀调解员,他第一次到魏先生家中了解时发现,真实情况并不完全如诉状中所述,其中还有更复杂的隐情。

  原来,魏先生和章女士都是再婚,章女士将这次婚姻看作是“背水一战”,期望值很高。为了第二次婚姻的稳定,她冒着近40岁的高龄风险,毅然与魏先生生了孩子,想用彼此的骨肉维系婚姻。用章女士的话说,她是把后半生完全寄托在了魏先生身上。

  然而,魏先生还是有了外遇,甚至与情人居住在一起,他提出离婚令章女士难以接受。再加上章女士的母亲身患重病,连屎尿都是靠体外引流,在此关键时刻,她在情感和客观生活困难的双重压力下,精神接近崩溃,情绪很不稳定。

  调解才刚开始,章女士就表现得非常激动,她双手抱头,表情异常痛苦,连声说:“不!我不想听离婚的字眼!

  调解员中止调解,对章女士作了心理安抚,同时对魏先生的出轨行为严肃批评。按照常规,此案件可以终止调解,移交法庭审理,但即便如此,章女士的心理问题也不可能通过判决得到医治。权衡利弊之下,调解员没有放弃,决定继续给章女士作心理支持,输入心理能量,使她有能力面对婚姻的现实问题。

  在接下来的1个多月里,调解员隔三差五就给章女士打电话,进行心理疏导,帮她释放积压在心里的负能量,助她重拾生活信心。

  就在调解一步步深入的时候,章女士却在去年大年三十因暖水宝爆炸造成II度烫伤住进医院。调解员不断安慰她、鼓励她,令她深受感动。

  第二次调解,是在章女士高度信任调解员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中,她的情绪很稳定、很配合。因为魏先生是明显的过错方,以及章女士的特殊困难,在财产方面给予了多一些补偿,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丈夫是个同性恋

  杭州女孩方某某漂亮大方,小伙蒋某某高大帅气,两人相识于2001年,那年,她22岁,他28岁。

  方某某和蒋某某郎才女貌,是被外人称颂的一对,可惜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双方父母很是着急,朋友们也都纷纷猜测他们是不是要做“丁克”家族。直到2008年,方某某怀孕了,大家才安心。

  2009年,方某某生下一对龙凤胎,朋友们都投来艳羡的目光。然而,恭喜的话语听得越多,方某某心中就越酸楚。

  实际上,方某某婚后发现,丈夫根本就不喜欢与女人发生亲密关系,结婚这么久,夫妻俩过的一直是无性婚姻生活。方某某曾经天真地以为,有了孩子,丈夫就能收心在家里,于是提出要生孩子。丈夫很支持这样的想法,但提出要做试管婴儿。等孩子生出来,蒋某某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如方某某所愿。她这才不得不面对自己逃避多年的事实——丈夫是个同性恋!

  心灰意冷的方某某提出离婚,可是丈夫蒋某某不同意。因为他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隐私,不希望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曝光,婚姻是他最好的保护伞。

  方某某无奈起诉至法院,因为案件特殊,转至调解程序。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果断作出了调解离婚的调解方向,在充分尊重蒋某某私生活的基础上,要对方某某及孩子利益作出考量。最后,双方离婚,蒋某某对前妻及孩子的生活作了一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