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荣获 “浙江省森林生态保护突出贡献集体”称号

16.01.2021  04:38

  日前,省林业局通报表扬浙江省森林生态保护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荣获“浙江省森林生态保护突出贡献集体”称号,全省共有48个集体获得该称号。

  近年来,莲都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重大部署,积极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持续改善,主要做到了“一个全省首创,两个全市率先,保护三个方面。

   一、建设全省首个“云森防”平台,当好防治“尖兵”。 近年来,莲都区松材线虫病呈爆发趋势,莲都区创新机制,建成全省首个“云森防”精密智控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云森防”),采取智慧化、精细化手段防治松材线虫病,将疫情普查、疫木砍伐、疫木运输、疫木过磅、效果验收等过程都纳入平台数据库,形成了一套“云上管理、空中普查、分级施策、力量保障、过程监管、跟踪验收、国资处置、注干定位、生态修复”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机制,全面提升了防治成效。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获丽水市市长吴晓东批示肯定,并要求在莲都实践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云森防”平台。

   二、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两个率先”,当好生态“卫兵”。 一是率先全面完成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全力保护野生动植物,严管严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科学合理制定《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市完成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共无害化处置野生动物8066只5.57吨;野生动物移交接收管理工作比原定时间提前一个月;转型转产工作提前2个月。全区共处置野生动物养殖企业23家,其中移交17家,关停4家,处置并转产2家,切实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二是率先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2020年10月22日,在全市率先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内,莲都区居民或流动人口遭受到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付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补偿金,年度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300万,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具有“政府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受益”的特点,妥善解决了野生动物保护与山区群众农业生产的矛盾。

   三、森林生态保护做好三个方面,当好管理“标兵”。 一是全方位管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2017年建立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5053.87公顷,是我省蛙类物种最丰富的地区,发现蛙类新物种2个——丽水树蛙和丽水异角蟾,浙江省分布新记录1个,是华东地区无尾目(蛙类)资源的基因宝库。2020年开展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上报工作,共调出面积1882.94公顷,调入890.98公顷,整合优化后,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1804.62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94%。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林面积达到104.29万亩,累计建成优质林分90.56万亩,发挥生态效益108.70亿元。保护一级古树102株。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控野外用火,近年来,全区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起火原因查明率100%。二是全方面覆绿,建设好绿色生态环境。“十三五”以来,共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林19.7万亩,新植枫香、木荷、银杏等珍贵树种203.2万株。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大径材培育5.77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5.3万亩;完成人工造林1.42万亩,迹地更新7592亩。2017年3月,成立我省首个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截至目前,共建设生态修复基地9块,总面积237亩,共种植绿化苗木20518株,收到生态修复资金168万元,涉及73个刑事和林业行政案件。2018年以来,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目标,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9个。2020年,完成百万亩国土绿化6812.59亩。三是全力发展森林旅游,打造好生态文明新引擎。依托生态林业优势,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形成了以古堰画乡景区、白云山森林公园、东西岩-南明山景区、九龙湿地公园、大山峰森林公园、江滨公园为主,依托各类林业基地发展起来的林业休闲园区和农家乐为辅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格局。2016年以来,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2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文化村1个,省级和市级森林休闲小镇2个,省级和市级森林人家特色村6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3个,市级林业体验园3个。创建森林康养小镇1个,森林康养特色村6个。2018年,投入资金587万元,修复栝苍古道(一期)2600米,建设骑行绿道1450米。2020年再投入650万元,实施栝苍古道(二期)修复项目,修复境内古道其余路段全长8050米。古道的修复吸引了游客不断前来探秘,古道不仅成为连接各村落的“纽带”,还成为一条“致富路”。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