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生产推行分时电价 低谷比正常电价便宜30%

29.05.2015  19:35

   浙江在线杭州5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潘杰  编辑/马丽红) 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6月1日起,浙江省农业生产用电将推出分时电价,分尖峰时段、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

  其中,尖峰时段为19:00-21:00;高峰时段为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为11:00-13:00、22:00-次日8:00。

  目前,不满1千伏的农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为0.7280元/千瓦时。实行分时电价后,尖峰时段电价0.9984元/千瓦时、高峰时段电价0.8986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4992元/千瓦时,最高优惠了约30%,尖峰与低谷电价相差整整一倍。

  1-10千伏的农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为0.6900元/千瓦时。实行分时电价后,尖峰时段电价0.9462元/千瓦时、高峰时段电价0.8516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4731元/千瓦时。

  20千伏的农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为0.6700元/千瓦时。实行分时电价后,尖峰时段电价0.9188元/千瓦时、高峰时段电价0.8269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4594元/千瓦时。

  35千伏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为0.6600元/千瓦时。实行分时电价后,尖峰时段电价0.9052元/千瓦时、高峰时段电价0.8147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4526元/千瓦时。

  此外,农业排灌、脱粒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也都将实行分时电价。

  记者了解到,农业生产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可自行选择,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